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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标签 #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第一条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机动车,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免税政策,开具左上角有“机动车”字样的税率栏为“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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