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要发布
我发布的 我的标签 发现
公开标签 #政策法规
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政策↓ 享受主体 金融机构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优惠内容 2027年12月31日前,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享受条件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
为农户、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及再担保业务免征增值税政策 享受主体   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以下称“原担保”)提供再担保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2027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原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
近年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持续优化完善,呈现出年年加力、步步扩围、层层递进的特点,对支持企业投入研发、鼓励科技创新起到重要作用。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中,哪些是冲减研发费用的特殊情况呢? 1,特殊收入应扣减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规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实务中常有已归集计入研发费用、但在当期取得的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此类收入均为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收入,应冲减对应的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为简便操作,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
尊敬的中国工商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发挥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的作用,我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积极依法有序推进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自2023年9月25日起,我行将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就贷款执行利率进行协商调整,为协助广大客户做好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体原则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有序推进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充分保
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00万元及以下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享受主体   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 优惠内容   2027年12月31日前,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继住宅建筑光纤到户国家标准之后,建筑物配套通信设施建设领域又一重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发布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推动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提高建筑物移动通信网络深度覆盖水平,优化建筑物内部移动通信网络使用体验,满足人民群众对移动通信网络服务的美好需求,为宜居城市、智能城市、智慧住区和完整社区等的建设提供网络支撑。   《标准》以强制性条文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2023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无障碍设施建设 第三章 无障碍信息交流 第四章 无障碍社会服务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采取措施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残疾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享受条件 1.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发生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或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申报流程 该事项属于申报享受增值税减免事项。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多项税费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内容有哪些?一起来看看吧↓
来源 工信部 《关于建立境内违法互联网站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工信部联电管[2009]371号) 通知详情: https://beian.miit.gov.cn/cms_files/filemanager/431831678/attach/202112/f8be987d88dd4a6f900566f0fd138971.pdf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今明两年到期的阶段性政策作出后续安排。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文件。我们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享受方式、政策依据、政策案例的体例进行梳理,编写形成了《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1.0)》,供纳税人缴费人和各地财税人员参考使用。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      为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科技部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司联合发布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2.0版)》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近年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持续优化完善,呈现出年年加力、步步扩围、层层递进的特点,对支持企业投入研发、鼓励科技创新起到重要作用。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税务部门、科技部门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工作,充分发挥部门合力,推动政策红利精准高效直达创新经营主体。      2018年
一、政策措施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3年6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对象及条件 全市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单位。 三、经办流程 此项政策实行“免申即享”,参保单位无需申请,将由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社保系统自动调整参保单位缴费费率,即可享受政策。
2023年8月21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物业管理项目生活垃圾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相关收费的通知》(京建发〔2023〕277号),进一步规范住宅物业管理项目收费。 《通知》明确 自8月21日起,北京市物业服务人不得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中包含生活垃圾清运费的,物业服务人不得重复收取生活垃圾清运费;未包含的,可以按照政府定价标准收取。生活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为30元/户·年,该标准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住宅物业管理项目的物业服务人不得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 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 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 待遇。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 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2.《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
一 政策措施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及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企业划型参照2020年社保减免政策执行。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二 对象及条件 全市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1.生产经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今明两年到期的阶段性政策作出后续安排。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文件。我们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享受方式、政策依据、政策案例的体例进行梳理,编写形成了《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1.0)》,供纳税人缴费人和各地财税人员参考使用。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1.0)
发布时间:2023-08-18 17:33来源: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各分中心、管理部,机关各处(室),各受委托银行,各担保公司: 为落实《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合作协议》要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关中平原城市群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需求,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恢复办理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关中平原城市群成员城市(宝鸡、咸阳、铜川、杨凌、运城、临汾、天水、平凉、庆阳市)和观察员城市(延安、三门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上城市
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 (征求意见稿) 一、目的依据 为了更好发挥互联网积极作用,营造良好网络环境,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问题,引导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网络使用习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二、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各类移动智能终端、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应用程序”)、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应用程序分发平台”)的未成年人模式应满足的基
时隔三年后,《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迎来修订版。近日,科技部、中央宣传部等二十二部门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进一步规范了调查程序,统一了处理尺度,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有了更具操作性的规范。   “此次修订注重与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制度的衔接,而且聚焦问题导向,针对3年试行中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作出补充完善,并将调查处理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及时上升为相关制度规定。”科技部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司长戴国庆表示,文件的整体框架、基本调查程序和处理尺度不变,保持了稳定